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及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23-05-26浏览次数:1156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精神,确保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组织档案转移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开展毕业生党员专题教育

上好毕业生最后一次党课。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党内各类规章制度、廉洁从业教育等活动,创新和强化毕业生党员意识和党员身份教育,强化毕业生党员组织纪律观念,时刻牢记党员身份、明确党员责任,更好发挥毕业生党员在学习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组织学习党员关系转接流程和相关要求。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将《江苏理工学院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须知》(附件1)发送给全体学生党支部书记、毕业生党员进行专题学习,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和毕业生党员都清楚转接流程。

    二、整理归档毕业生党员材料

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和辅导员是毕业生党员档案完整性和规范性第一责任人。要负责核实党支部毕业生党员信息,清理毕业生党员档案,及时查漏补缺,对不符合规范的党员材料要尽快整改。在进行相关材料移交装档的同时,要有交接记录,工作到人、责任到人。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加强督导,确保毕业生党员材料归档工作落到实处,为毕业生顺利离校创造良好条件。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一)转接前准备

1.梳理毕业生党员情况,填写《江苏理工学院2023届毕业生党员名册》(附件2),62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2.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2023年江苏理工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附件2),620日前将电子表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纸质版留学院待组织关系完成后报组织部存档。

3.根据学生情况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转接或到组织部开具纸质介绍信。

4.认真检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内容,如有与实事不符之处,要及时提出,进行核实、修正。转接组织关系时,需提醒党员要本人亲自办理和携带,一般不得由他人代办。

(二)转接

1.组织关系转校内的,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直接通过系统进行转接。

2.组织关系转往省内校外的,不需要开具纸质版介绍信,直接从系统中操作转出,并将唯一查询码告知毕业生党员,毕业生党员凭转接组织关系唯一查询码在系统内查询转接进度,直至转入党组织报到(目标党组织未接收的,为未成功转出)。  

3.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根据上级部门统一要求进行转接。部分必须通过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的毕业生党员,可通过开具关系介绍信,并在系统中操作转出。

(三)回执回收及归档

1.要经常查看毕业生党员转接进度,及时提醒毕业生党员在介绍信有效时间内到目标党组织报到。因改派等原因(在6个月内)确需更换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须及时联系学院系统业务管理员撤回原转接申请,待原转接流程终止后再进行现组织关系转接;持纸质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原介绍信邮寄回学院党组织,再环凯新介绍信。

2.转往省外的,系统内转接与省内转接流程一致(形成闭环);采用纸质介绍信转接时,提醒毕业生党员在收到介绍信后要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限内转接组织关系、及时返回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回执直接返回到院级党组织)。

3.要认真做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催收工作,对未落实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要通过电话、QQ、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提醒,注明未落实原因,做好相关台账记录。

(四)注意事项

1.介绍信有效期市内30天,市外(含省外)为90天,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无正当理由超过有效期的介绍信不予重新开具或改派。

2.已经签订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组织、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等。

3.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由基层党组织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4.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基层党组织,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党员出国(境)前,所在基层党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报基层党组织审批。基层党组织将有关情况汇总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5.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236月份。

6.转出组织关系要尊重党员本人意愿,以有利于组织管理防止失联、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为原则。如确因特殊情况,暂留组织关系的,各基层党组织将有关情况汇总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规定,做好毕业生党员相关教育培训工作,严格审查档案材料,统筹安排好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2.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应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回收登记、备案工作。通过系统转接的毕业生党员,要及时督促毕业生党员完成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的转接工作;通过纸质介绍信转移的毕业生党员,需要回收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联并粘贴在存根联上留案备查。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建立跟踪联系服务制度,实时跟踪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

具体时间节点和操作要求参照《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具体安排》(附件4)。

3.学校把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对出现装档错误、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等重大问题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并影响年终考核。

 

附件:1.江苏理工学院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须知

2.江苏理工学院2023届毕业生党员名册

3.2023年江苏理工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市内、外)

4.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具体安排

 

 

中共江苏理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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