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12-02-28浏览次数:1689

各基层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2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员发展

1.贯彻落实新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要大力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并特别提出要“把好入口关”。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强调,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在第二十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指出,“深入细致地做好青年教师的思想引导工作,加大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优化高校党员队伍结构。”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在教学和科研一线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适度发展大学生党员。

2.制定计划。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利用2011年年底党内统计的结果,在分析本单位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队伍状况的基础上,制定2012年上半年党员发展计划。上报的发展党员计划必须在各党支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党委、党总支、党工委集体讨论决定。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发展,列入计划没有发展的要书面说明原因。

3.掌握时间。毕业班学生的党员发展工作必须在3月份结束,非毕业班学生的党员发展工作原则上在530前结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在一个月内讨论其转正问题。

4.按时报送。请各基层党组织于310前将上半年发展计划的书面报表(从组织部网站公告栏下载)并加盖党组织公章报党委组织部,610前在党建信息平台中完成党建信息更新,615前上报列入计划没有发展的原因说明及延期转正情况说明。

二、党费收缴

请各基层党组织按时足额交纳党费,5月份带教职工党费收缴清单到党委组织部审核后直接交财务处,学生党费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管理,并建立收支台帐。

三、党员发展工作检查

6月份组织部将组织有关人员,检查毕业生发展党员材料,检查发展党员工作规范程度,着重看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归档是否完整,归档材料见入党材料袋所列清单。

联系电话:3033

联系人:季敏;

电子邮箱:jiming@js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