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09-04-01浏览次数:1365

 各有关学院: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的一项重要决策,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要部署,意义重大而深远。为保证选聘工作圆满成功,各有关学院必须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1日前,学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江苏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校的宣传活动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41日前,学校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讲座等形式,面向全校毕业生集中宣传江苏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选拔条件、优惠政策、报名流程等。要在学生相对集中的区域举办至少一次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

三、43日前,学校要在校园网站突出位置及时发布江苏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及各市招聘简章(详见附件,请及时转载);学校在就业指导网站、组织部网站开辟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专栏,及时发布我省选拔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工作安排。

四、330—410日,各高校广播电台、校报要开辟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专栏,深入宣传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优惠政策及相关具体内容,同时大力宣传本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先进典型事迹。要在校内宣传橱窗中至少刊出一期关于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专栏。

五、各高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地区深入学校开展的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宣传工作;有条件的高校要举行校友基层就业创业典型事迹报告会和座谈会,引导广大毕业生敢下基层、愿下基层、乐下基层。

六、各高校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及时反映本校宣传活动情况和成果,确保各项活动有形式、有内容、有过程、有成效。